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公告公示 > 通知公告

2022年清远市佛冈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1 09:42:43来源:本网访问量:-字体

  根据《2022年清远市佛冈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资格审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对象

  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资格审核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核(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2月6日-7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并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

  (二)资格审核地点:

  1.报考教育系统岗位资格审核地点为:佛冈县青少年宫活动室(地址: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文康路与法政路交叉口)。

  2.报考其他综合岗位资格审核地点为: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7室(地址: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法政路劳动大厦)。

  四、资格审核所需提供的资料

  1.报名表(从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户口簿(招聘岗位要求户籍的提供);

  4.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6.报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

  7.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各项证件、证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退回原件(除证明材料外)。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无特殊情况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核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审核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递补情况,请所有可能进入资格审核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因考生无法取得联系,导致错过递补机会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三)在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中,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另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ogang.gov.cn)公告。

  咨询电话: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63-4292111

  佛冈县教育局0763-4281171

  附件:2022年清远市佛冈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xls


  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31日

相关文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分享文章到
TOP 打印 关闭

相关附件

返回首页
粤省事
粤省事
政务微信
微信客户端
旅游美食
佛冈旅游美食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