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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佛冈县城智慧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3 15:51:16来源:本网访问量:-字体

  为进一步优化佛冈县城交通道路资源配置,通过价格杠杆有效调节停车供需关系,提高公共车位使用周转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实施细则》《清远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现就制定佛冈县城智慧停车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佛冈县城智慧停车收费标准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制定。

  二、佛冈县城智慧停车收费标准,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其中: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为宣传公示期,2023年2月1日开始实施收费。施行期间,佛冈县城范围内需要新增收费路段、收费车位的,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后,按佛冈县城智慧停车收费标准执行。

  三、请佛冈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做好佛冈县城智慧停车收费标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在收费路段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标明停放内容、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免费停放时限、投诉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收费服务质量和水平。

  附件:佛冈县城智慧停车收费标准



  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21日

附件:

  佛冈县城智慧停车收费标准

路段

收费时段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备注

一类收费路段
(车位)

30分钟内(含)

辆/位/次

免费

08:00--22:00

辆/位/小时/次

2元

22:00--次日8:00

辆/位/小时/次

2元

最高限价

6元

24小时内
最高限价

辆/位/次

20元

二类收费路段
(车位)

30分钟内(含)

辆/位/次

免费

8:00--20:00

辆/位/小时/次

2元

最高限价

6元

20:00--次日8:00

辆/位/次

免费

备注:

     1、30分钟内(含30分钟)免费;超过30分钟后开始按每小时计算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2、停放超过24小时的按上述收费标准循环累计收费。

     3、实施救护的医疗救护车辆、军警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收费。

     4、大车、超大型车按实际占用停车位数量进行收费。

     5、收费路段:一类路段为环城路、青云路、青松路、教育路、解放路、建设路、龙凤大道、文明路、福田路,一类路段白天不鼓励车辆长时间停放,有利于停车位周转,其余路段为二类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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