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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清远市佛冈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考试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4 17:34:00来源:本网访问量:-字体

  经研究,现将2022年10月31日发布的《2022年清远市佛冈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公告》有关事项作如下补充:

  一、原公告:“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在佛冈县服务或服务期间为佛冈县户籍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考试的,笔试成绩加10分。该类考生应于报考时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加分政策项目,并且在报名结束10日内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7室进行审核和登记。凡未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加分事项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不予加分。”补充变更为:“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考试的,笔试成绩加10分。该类考生应于报考时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加分政策项目,并且在报名结束10日内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7室进行审核和登记。凡未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加分事项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不予加分。”。

  二、原公告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8日16:00更改为:2022年11月15日9:00至11月25日16:00。

  三、原公告中其他信息不变。

  特此公告。


  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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