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我局起草了《清远市佛冈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二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30天(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2月11日),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将意见反馈我局。反馈函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注明《清远市佛冈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二稿)》的反馈意见。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讨论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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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佛冈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二稿).doc
佛冈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