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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2022年度河砂可采区和禁采区范围公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9-19 09:55:36来源:佛冈县水利局访问量:-字体

  一、制定《公告》的必要性

  河道砂石资源是河床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物质资源,在修筑堤防、填塘固基、工程建筑等方面应用广泛。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改造和新农村建设的稳步推进,各类砂石料的需求逐渐增大。无证无序地采砂不仅破坏了河床的自然形态,而且对河势稳定、防洪安全、通航安全、水生态环境等造成严重影响,并给采砂管理带来困难。因此,为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通航安全和基础设施安全,实现砂石资源在保护中开发利用、在利用中更好保护的目的,迫切需要对潖江和烟岭河河道采砂规划河段及我县河砂禁采河段进行公示,以更好地指导采砂活动科学、有序地开展。

  二、制定《公告》的主要依据和过程

  《公告》主要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实施<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清远市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21-2025年)》等规范文件。

  制定过程中,我们要求《公告》内容与现行上位法的规定保持一致,不得出现不符合上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缺乏政策法规依据的情况。并征求各镇、县有关单位意见,2021年11月1日,为了扩大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程度,保障该项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提高立法质量,佛冈县水利局根据《佛冈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的规定,在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2022年8月11日由局建设管理股报局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查。2022年8月18日通过局班子集体讨论通过。

  三、《公告》部分需明确内容的解读

  《公告》中提及“列入河砂可采区的范围内,除采用招标方式确定的河砂开采权人进行开采及农村村民因自建房屋需要采挖河砂外,禁止一切采砂活动”,根据《佛冈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方案(试行)》文件内容“采用招标方式确定河砂开采权人。由县水利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和年度采砂计划,编制各可采区的河砂开采权招标文件,在佛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通过招标确定为河砂开采权人在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后才允许在可采区范围内进行开采。另外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农村村民因自建房屋,需要采挖总量五十立方米以下河砂的,可以免予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但只可在本村所在河段采挖,且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禁采的河段除外。村民不得使用采砂船舶等大型作业工具采砂,所采挖的河砂不得销售”。

  四、《公告》的主要内容

  根据清远市水利局印发的《清远市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21-2025年)》,公布我县2022年可采区和禁采区所涉及到的主要河道及支流的范围。


http://www.fogang.gov.cn/ywdt/gggs/tzgg/content/post_16129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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