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3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290号
联系方式:0763-428441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宗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宗地/房屋用途 | 备注 |
1 | 黄社文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二七村中围村民小组 | 441821101102JC00569F00010001 | 8.53 | 8.53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黄社文权籍调查共6宗地,实测宗地面积260.84,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110.84;实测房屋建筑面积8.53,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8.53,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2 | 黄社文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二七村中围村民小组 | 441821101102JC00583F00010001 | 60.59 | 60.59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黄社文权籍调查共6宗地,实测宗地面积260.84,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110.84;实测房屋建筑面积60.59,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60.59,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3 | 黄社文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二七村中围村民小组 | 441821101102JC00632F00010001 | 27.23 | 27.23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黄社文权籍调查共6宗地,实测宗地面积260.84,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110.84;实测房屋建筑面积27.23,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27.23,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4 | 黄社文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二七村中围村民小组 | 441821101102JC00660F00010001 | 15.28 | 15.2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黄社文权籍调查共6宗地,实测宗地面积260.84,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110.84;实测房屋建筑面积15.28,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15.28,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5 | 黄庙桂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二七村二七村民小组 | 441821101102JC01148F00010001 | 10.08 | 10.0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黄庙桂权籍调查共3宗地,实测宗地面积219.83,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69.83;实测房屋建筑面积10.08,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10.08,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6 | 胡元网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二七村大围一村民小组 | 441821101102JC01917F00010001 | 12.95 | 12.95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胡元网权籍调查共5宗地,实测宗地面积211.06,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61.06;实测房屋建筑面积12.95,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12.95,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公告单位: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