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3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290号
联系方式:0763-428441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宗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宗地/房屋用途 | 备注 |
1 | 刘厚检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高岗镇高岗村逆水流刘下村民小组 | 441821102007JC00637F00010001 | 108.76 | 120.31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刘厚检权籍调查共2宗地,实测宗地面积215.91,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65.91;实测房屋建筑面积120.31,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120.31,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2 | 刘厚检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高岗镇高岗村逆水流刘下村民小组 | 441821102007JC00646F00010001 | 107.15 | 107.15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刘厚检权籍调查共2宗地,实测宗地面积215.91,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65.91;实测房屋建筑面积107.15,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107.15,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3 | 蓝卫红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高岗镇高岗村塘下第一村民小组 | 441821102007JC01266F00010001 | 115.66 | 414.42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蓝卫红权籍调查共2宗地,实测宗地面积184.37,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34.37;实测房屋建筑面积414.42,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414.42,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4 | 曹世干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高岗镇高岗村格二村民小组 | 441821102007JC03282F00010001 | 81.71 | 304.56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曹世干权籍调查共4宗地,实测宗地面积207.63,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57.63;实测房屋建筑面积304.56,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304.56,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公告单位: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