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2月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290号
联系方式:0763-428441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宗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宗地/房屋用途 | 备注 |
1 | 朱超亮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龙山镇上岳村第十一村民小组 | 441821106104JC05510F00010001 | 129.23 | 317.01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朱超亮籍调查共2宗地,实测宗地面积253.90,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317.03;实测房屋建筑面积317.01,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317.01,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 |
2 | 朱超鹏;宋妙菊;朱超明;黄西带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龙山镇上岳村第十一村民小组 | 441821106104JC04649F00010001 | 46.14 | 46.1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朱超鹏权籍调查共4宗地,实测宗地面积214.67,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64.67;实测房屋建筑面积46.14,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46.14,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朱超明权籍调查共4宗地,实测宗地面积302.25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152.25;实测房屋建筑面积46.14,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46.14,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黄西带权籍调查共4宗地,实测宗地面积322.14,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172.14;实测房屋建筑面积46.14,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46.14,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 |
3 | 朱超鹏;宋妙菊;朱超明;黄西带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龙山镇上岳村第十一村民小组 | 441821106104JC08050F00010001 | 29.47 | 29.47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朱超鹏权籍调查共4宗地,实测宗地面积214.67,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64.67;实测房屋建筑面积29.47,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29.47,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朱超明权籍调查共4宗地,实测宗地面积302.25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152.25;实测房屋建筑面积29.47,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29.47,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黄西带权籍调查共4宗地,实测宗地面积322.14,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172.14;实测房屋建筑面积29.47,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29.47,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 |
公告单位: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