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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6007号

发布时间:2026-01-14 11:30:09来源: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访问量:-字体

  我中心依据广东省佛冈县人民法院裁定,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用途

面积(㎡)

法院案号

1

粤(2018)佛冈县不动产权第0014210号

徐丽萍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佛冈县石角镇振兴南路32号佛冈华府A区地下车库231卡

城镇住宅用地/车库/车位

37.77

(2025)粤1821执1959号之三

  公告单位: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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