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2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290号
联系方式:0763-428441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宗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宗地/房屋用途 | 备注 |
1 | 何道提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高岗镇长江村水塘一村民小组 | 441821102008JC00568F00010001 | 47.20 | 47.2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何道提权籍调查共9宗地,实测宗地面积343.47,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193.47;实测房屋建筑面积47.20,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47.20,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2 | 何道提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高岗镇长江村水塘一村民小组 | 441821102008JC00571F00010001 | 8.70 | 8.7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何道提权籍调查共9宗地,实测宗地面积343.47,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193.47;实测房屋建筑面积8.70,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8.70,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3 | 何道提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高岗镇长江村水塘一村民小组 | 441821102008JC00569F00010001 | 45.66 | 45.66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何道提权籍调查共9宗地,实测宗地面积343.47,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193.47;实测房屋建筑面积45.66,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45.66,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4 | 何道提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高岗镇长江村水塘一村民小组 | 441821102008JC00570F00010001 | 7.56 | 7.56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何道提权籍调查共9宗地,实测宗地面积343.47,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193.47;实测房屋建筑面积7.56,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7.56,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5 | 朱玉苗;何道营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高岗镇长江村瑶村村民小组 | 441821102006JC00181F00010001 | 112.60 | 112.6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朱玉苗;何道营权籍调查共3宗地,实测宗地面积151.15,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1.15;实测房屋建筑面积112.60,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112.60,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6 | 朱玉苗;何道营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高岗镇长江村瑶村村民小组 | 441821102006JC00178F00010001 | 6.43 | 6.43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朱玉苗;何道营权籍调查共3宗地,实测宗地面积151.15,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1.15;实测房屋建筑面积6.43,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6.43,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7 | 朱玉苗;何道营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高岗镇长江村瑶村村民小组 | 441821102006JC00176F00010001 | 32.12 | 32.12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朱玉苗;何道营权籍调查共3宗地,实测宗地面积151.15,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1.15;实测房屋建筑面积32.12,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32.12,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公告单位: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27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102000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