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0月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290号
联系方式:0763-428441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宗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宗地/房屋用途 | 备注 |
1 | 冯伟明;冯智明;冯沛强;冯伟波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汤塘镇新塘村新建村民小组 | 441821105009JC03705F00010001 | 118.08 | 730.25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冯伟明权籍调查共2宗地,实测宗地面积160.1,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10.1;实测房屋建筑面积730.25,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500,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230.25。冯智明权籍调查共2宗地,实测宗地面积160.1,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10.1;实测房屋建筑面积730.25,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500,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230.25。冯沛强权籍调查共2宗地,实测宗地面积160.1,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10.1;实测房屋建筑面积730.25,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500,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230.25。冯伟波权籍调查共2宗地,实测宗地面积160.1,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10.1;实测房屋建筑面积730.25,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500,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230.25。 |
| 冯伟明;冯智明;冯伟波;冯沛强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汤塘镇新塘村新建村民小组 | 441821105009JC03695F00010001 | 42.02 | 192.05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冯伟明权籍调查共2宗地,实测宗地面积160.1,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10.1;实测房屋建筑面积192.05,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192.05,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冯智明权籍调查共2宗地,实测宗地面积160.1,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10.1;实测房屋建筑面积192.05,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192.05,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冯沛强权籍调查共2宗地,实测宗地面积160.1,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10.1;实测房屋建筑面积192.05,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192.05,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冯伟波权籍调查共2宗地,实测宗地面积160.1,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10.1;实测房屋建筑面积192.05,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192.05,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 |
公告单位: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