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专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3号)的文件精神,经调查,现有烈士陵园宗地1宗,四至范围清晰、面积准确,现对宗地权属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如对以上信息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向佛冈县自然资源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利有效,我局将依法确认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佛冈县石角镇解放路51号503室,联系电话:4271178)
佛冈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