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9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290号
联系方式:0763-428441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宗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宗地/房屋用途 | 备注 |
1 | 何伯祥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三莲村新联村民小组 | 441821101103JC00021F00010001 | 68.36 | 212.1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何伯祥权籍调查共4宗地,实测宗地面积166.19,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16.19;实测房屋建筑面积212.18,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212.18,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 |
2 | 何东海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三莲村新联村民小组 | 441821101103JC00023F00010001 | 25.6 | 51.19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何东海权籍调查共5宗地,实测宗地面积192.37,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42.37;实测房屋建筑面积51.19,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51.19,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 |
3 | 何伯祥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三莲村新联村民小组 | 441821101103JC00034F00010001 | 52.84 | 52.8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何伯祥权籍调查共4宗地,实测宗地面积166.19,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16.19;实测房屋建筑面积52.84,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52.84,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 |
4 | 何继健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三莲村新联村民小组 | 441821101103JC00043F00010001 | 24.76 | 24.76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何继健权籍调查共5宗地,实测宗地面积152,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2;实测房屋建筑面积24.76,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24.76,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 |
5 | 何述勤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三莲村新联村民小组 | 441821101103JC00045F00010001 | 24.66 | 24.66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何述勤权籍调查共4宗地,实测宗地面积175.38,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25.38;实测房屋建筑面积24.66,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24.66,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 |
公告单位: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