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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5021号

发布时间:2025-07-18 10:25:12来源: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访问量:-字体

  我中心依据广东省佛冈县人民法院裁定,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用途

面积(㎡)

法院案号

1

粤(2019)佛冈县不动产权第0004473号

李嘉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彩云街34号402房

住宅

92.37

(2025)粤1821执恢68号之一

2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3300022714号

卢思燕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佛冈县石角镇青松东路252号云星钱隆天下花园3号楼1梯1701房

住宅

135.5

(2025)粤1821执848号之一

3

粤房地证字第C4399250号

温则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佛冈县石角镇解放路71号3幢2梯701房

住宅

126.62

(2025)粤1821执恢47号之二

  公告单位: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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