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290号
联系方式:0763-428441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宗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宗地/房屋用途 | 备注 |

1 | 何锡文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凤城村企岭村民小组 | 441821101001JC04533F00010001 | 94.99 | 429.27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何锡文权籍调查共3宗地,实测宗地面积299.64,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149.64;实测房屋建筑面积429.27,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429.27,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2 | 何榕生;何锡文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凤城村企岭村民小组 | 441821101001JC04534F00010001 | 102.87 | 381.82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何榕生权籍调查共3宗地,实测宗地面积260.68,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110.68;实测房屋建筑面积381.82,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381.82,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3 | 何榕生;何锡文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凤城村企岭村民小组 | 441821101001JC09178F00010001 | 101.78 | 378.2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何锡文权籍调查共3宗地,实测宗地面积299.64,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149.64;实测房屋建筑面积378.24,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378.24,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4 | 何永祥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凤城村企岭村民小组 | 441821101001JC04537F00010001 | 63.16 | 78.09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何永祥权籍调查共2宗地,实测宗地面积155.7,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5.7;实测房屋建筑面积78.09,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78.09,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5 | 何永祥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凤城村企岭村民小组 | 441821101001JC04538F00010001 | 77.61 | 98.7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何永祥权籍调查共2宗地,实测宗地面积155.7,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5.7;实测房屋建筑面积98.74,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98.74,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6 | 黄伟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凤城村大埔坪村民小组 | 441821101001JC03269F00010001 | 130.62 | 574.37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黄伟权籍调查共1宗地,实测宗地面积130.62,批准宗地面积150,未超出批准面积;实测房屋建筑面积574.37,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574.37,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74.37。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公告单位: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