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7 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290号
联系方式:0763-428441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宗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宗地/房屋用途 | 备注 |
1 | 钟闪星;钟亦武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凤城村新屋村民小组 | 441821101001JC04012F00010001 | 130.6 | 941.0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钟闪星权籍调查共3宗地,实测宗地面积402.99,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252.99;实测房屋建筑面积941.08,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500,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441.08。钟亦武权籍调查共1宗地,实测宗地面积130.6,批准宗地面积130.6,超出批准面积0;实测房屋建筑面积941.08,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500,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441.08。 |
2 | 钟闪星;钟健洲;钟韶忠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凤城村新屋村民小组 | 441821101001JC03846F00010001 | 169.4 | 348.2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钟闪星权籍调查共3宗地,实测宗地面积402.99,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252.99;实测房屋建筑面积348.28,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348.28,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钟健洲权籍调查共3宗地,实测宗地面积432.60,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282.60;实测房屋建筑面积348.28,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348.28,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钟韶忠权籍调查共1宗地,实测宗地面积169.4,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19.4;实测房屋建筑面积348.28,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348.28,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 |
3 | 钟闪星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凤城村新屋村民小组 | 441821101001JC04549F00010001 | 102.99 | 790.7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钟闪星权籍调查共3宗地,实测宗地面积402.99,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252.99;实测房屋建筑面积790.78,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500,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290.78。 |
公告单位: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