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7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290号
联系方式:0763-428441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宗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宗地/房屋用途 | 备注 |
1 | 李伟贤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黄花村莲塘村民小组 | 441821101010JC06340F00010001 | 66.46 | 144.86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李伟贤权籍调查共4宗地,实测宗地面积182.35,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32.35;实测房屋建筑面积144.86,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144.86,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 |
2 | 李伟贤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黄花村莲塘村民小组 | 441821101010JC06341F00010001 | 17.83 | 17.83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李伟贤权籍调查共4宗地,实测宗地面积182.35,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32.35;实测房屋建筑面积17.83,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17.83,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 |
3 | 李伟贤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黄花村莲塘村民小组 | 441821101010JC06342F00010001 | 69.52 | 131.92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李伟贤权籍调查共4宗地,实测宗地面积182.35,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32.35;实测房屋建筑面积131.92,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131.92,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 |
4 | 李伟贤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黄花村莲塘村民小组 | 441821101010JC02556F00010001 | 28.54 | 28.5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李伟贤权籍调查共4宗地,实测宗地面积182.35,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32.35;实测房屋建筑面积28.54,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28.54,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 |
公告单位: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