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依据广东省佛冈县人民法院裁定,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用途 | 面积(㎡) | 法院案号 |
1 | 粤(2020)佛冈县不动产权第0001435号 | 朱运良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教育路育东六巷17号501房 | 住宅 | 97.07 | (2025)粤1821执433号之一 |
2 | 粤(2017)佛冈县不动产权第0013454号 | 冯江滨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振兴北路128号11栋25B单元 | 住宅 | 150.63 | (2025)粤1821执336号之一 |
公告单位: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