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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5014号

发布时间:2025-06-06 17:18:16来源: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访问量:-字体

  我中心依据广东省佛冈县人民法院裁定,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坐落

用途

面积(㎡)

法院案号

1

粤(2023)佛冈县不动产权第0067592号

清远市悦生创展房地产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佛冈县石角镇龙凤大道中47号明珠花园11号楼2902房

住宅

152.27

(2025)粤1821执恢32号之四

2

粤(2023)佛冈县不动产权第0067639号

清远市悦生创展房地产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佛冈县石角镇龙凤大道中47号明珠花园11号楼2904房

住宅

129.46

(2025)粤1821执恢32号之五

  公告单位: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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