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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5009号

发布时间:2025-05-15 09:48:18来源: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访问量:-字体

  我中心依据广东省佛冈县人民法院裁定,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坐落

用途

面积(㎡)

法院案号

1

粤(2017)佛冈县不动产权第0000993号

杨瑞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佛冈县石角镇振兴南路59号利鑫圣菲康城3栋4栋办公商业楼地下二层停车库256卡

住宅

33.77

(2024)粤1821执1937号之二

2

粤(2019)佛冈县不动产权第0011146号

赖均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佛冈县龙山镇龙山大道99号1栋1302房

住宅

89.52

(2024)粤1821执1446号之一

3

粤(2021)佛冈县不动产权第0015248号

刘志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佛冈县石角镇北园路2号篁胜新城商住区8栋3梯302房

住宅

167.62

(2024)粤1821执1740号之二

  公告单位: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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