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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5008号

发布时间:2025-04-30 11:46:40来源: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访问量:-字体

  我中心依据广东省佛冈县人民法院裁定,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坐落

用途

面积(㎡)

法院案号

1

粤(2022)佛冈县不动产权第0010817号

钟秋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佛冈县石角镇沿江东路17号2栋603房

住宅

84.82

(2024)粤1821执恢184号之一

  公告单位: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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