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2月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290号
联系方式:0763-428441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宗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宗地/房屋用途 | 备注 |
1 | 范西河;范精艺;范兰盛;范嘉杰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三八村河边村民小组 | 441821101106JC02320F00010001 | 136.08 | 302.9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范西河权籍调查共2宗地,实测宗地面积191.98,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41.98;实测房屋建筑面积302.98,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302.98,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范精艺权籍调查共5宗地,实测宗地面积258.44,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108.44;实测房屋建筑面积302.98,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302.98,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范兰盛权籍调查共3宗地,实测宗地面积178.89,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28.89;实测房屋建筑面积302.98,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302.98,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范嘉杰权籍调查共3宗地,实测宗地面积178.89,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28.89;实测房屋建筑面积302.98,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302.98,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2 | 范西河;范精艺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三八村河边村民小组 | 441821101106JC02432F00010001 | 55.9 | 190.75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范西河权籍调查共2宗地,实测宗地面积191.98,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41.98;实测房屋建筑面积190.75,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190.75,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范精艺权籍调查共5宗地,实测宗地面积258.44,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108.44;实测房屋建筑面积190.75,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190.75,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3 | 黄志坚;黄榕钊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三八村上里散围村民小组 | 441821101106JC04511F00010001 | 104.88 | 246.4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黄志坚权籍调查共3宗地,实测宗地面积238.07,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88.07;实测房屋建筑面积482.82,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482.82,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黄榕钊权籍调查共3宗地,实测宗地面积234.94,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84.94;实测房屋建筑面积482.82,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482.82,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公告单位: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