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2月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290号
联系方式:0763-428441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宗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宗地/房屋用途 | 备注 |
1 | 何五妹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迳头镇大陂村社湾村民小组 | 441821108002JC00412F00010001 | 153.85 | 307.57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何五妹权籍调查共1宗地,实测宗地面积153.85,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3.85;实测房屋建筑面积307.57,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307.57,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2 | 郑冠志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迳头镇大陂村陂一村民小组 | 441821108002JC00617F00010001 | 143.25 | 341.83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郑冠志权籍调查共3宗地,实测宗地面积195.04,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45.04;实测房屋建筑面积341.83,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341.83,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3 | 郑冠志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迳头镇大陂村陂一村民小组 | 441821108002JC00634F00010001 | 25.85 | 25.85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郑冠志权籍调查共3宗地,实测宗地面积195.04,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45.04;实测房屋建筑面积25.85,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25.85,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4 | 郑冠志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迳头镇大陂村陂一村民小组 | 441821108002JC00636F00010001 | 25.94 | 25.9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郑冠志权籍调查共3宗地,实测宗地面积195.04,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45.04;实测房屋建筑面积25.94,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25.94,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5 | 郑中举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迳头镇大陂村陂三村民小组 | 441821108002JC01007F00010001 | 63.46 | 126.93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郑中举权籍调查共4宗地,实测宗地面积766.34,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616.34;实测房屋建筑面积126.93,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126.93,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6 | 张邦寨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迳头镇大陂村埕一村民小组 | 441821108002JC02110F00010001 | 123.01 | 283.2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张邦寨权籍调查共2宗地,实测宗地面积162.51,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12.51;实测房屋建筑面积283.24,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283.24,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公告单位: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