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2月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290号
联系方式:0763-428441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宗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宗地/房屋用途 | 备注 |
1 | 邝子廷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龙塘村松粉村民小组 | 441821101205JC02510F00010001 | 30.52 | 30.52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邝子廷权籍调查共3宗地,实测宗地面积373.35,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223.35;实测房屋建筑面积30.52,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30.52,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 |
2 | 邝子廷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龙塘村松粉村民小组 | 441821101205JC15998F00010001 | 135.05 | 471.6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邝子廷权籍调查共3宗地,实测宗地面积373.35,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223.35;实测房屋建筑面积471.6,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471.6,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 |
3 | 邝子廷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龙塘村松粉村民小组 | 441821101205JC16000F00010001 | 207.78 | 730.1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邝子廷权籍调查共3宗地,实测宗地面积373.35,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223.35;实测房屋建筑面积730.1,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500,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230.01。 |
4 | 邝海玲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龙塘村松粉村民小组 | 441821101205JC15999F00010001 | 120.05 | 120.05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邝海玲权籍调查共3宗地,实测宗地面积210.14,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60.14;实测房屋建筑面积120.05,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120.05,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 |
5 | 邝海玲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龙塘村松粉村民小组 | 441821101205JC16001F00010001 | 63 | 63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邝海玲权籍调查共3宗地,实测宗地面积210.14,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60.14;实测房屋建筑面积63,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63,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 |
6 | 邝海玲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龙塘村松粉村民小组 | 441821101205JC16002F00010001 | 27.09 | 27.09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邝海玲权籍调查共3宗地,实测宗地面积210.14,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60.14;实测房屋建筑面积27.09,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27.09,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 |
公告单位: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