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依据广东省佛冈县人民法院裁定,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坐落
面积(㎡)
用途
法院案号
1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3300016899号
温红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佛冈县石角镇龙腾街龙西三巷17号401房
110.39
住宅
(2023)粤1821执1905号之一
公告单位: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