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290号
联系方式:0763-428441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宗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宗地/房屋用途 | 备注 |
1 | 邓才宝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小潭村秧坎头二村民小组 | 441821101201JC03582F00010001 | 103.89 | 103.89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邓才宝权籍调查共2宗地,实测宗地面积209.91,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59.91;实测房屋建筑面积103.89,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103.89,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2 | 邓德玲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小潭村秧坎头二村民小组 | 441821101201JC03589F00010001 | 105.27 | 105.27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邓德玲权籍调查共3宗地,实测宗地面积187.24,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37.24;实测房屋建筑面积105.27,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105.27,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3 | 邓宁升;邓见勋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小潭村秧坎头二村民小组 | 441821101201JC03627F00010001 | 113.27 | 312.26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邓宁升权籍调查共2宗地,实测宗地面积169.45,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19.45;实测房屋建筑面积312.26,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312.26,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4 | 邓德玲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小潭村秧坎头二村民小组 | 441821101201JC03594F00010001 | 25.79 | 25.79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邓德玲权籍调查共3宗地,实测宗地面积187.24,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37.24;实测房屋建筑面积25.79,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25.79,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公告单位: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