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290号
联系方式:0763-428441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宗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宗地/房屋用途 | 备注 |
1 | 曾祥甜;曾伟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小潭村王竹坑二村民小组 | 441821101201JC02052F00010001 | 105.17 | 105.17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曾祥甜权籍调查共3宗地,实测宗地面积205.58,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55.58;实测房屋建筑面积105.17,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105.17,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曾伟明权籍调查共11宗地,实测宗地面积592.8,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442.8;实测房屋建筑面积105.17,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105.17,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2 | 曾伟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小潭村王竹坑二村民小组 | 441821101201JC02067F00010001 | 79.88 | 209.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曾伟明权籍调查共11宗地,实测宗地面积592.8,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442.8;实测房屋建筑面积209.4,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209.4,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3 | 曾继水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小潭村王竹坑二村民小组 | 441821101201JC02126F00010001 | 121.37 | 143.97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曾继水权籍调查共3宗地,实测宗地面积208.98,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58.98;实测房屋建筑面积143.97,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143.97,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4 | 曾祥甜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小潭村王竹坑二村民小组 | 441821101201JC02131F00010001 | 19.27 | 19.27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曾祥甜权籍调查共3宗地,实测宗地面积205.58,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55.58;实测房屋建筑面积19.27,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19.27,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5 | 曾继国;曾志雄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小潭村王竹坑二村民小组 | 441821101201JC02135F00010001 | 160.81 | 189.09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曾继国权籍调查共3宗地,实测宗地面积248.42,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98.42;实测房屋建筑面积189.09,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189.09,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曾志雄权籍调查共3宗地,实测宗地面积248.42,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98.42;实测房屋建筑面积189.09,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189.09,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6 | 曾祥甜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冈县石角镇小潭村王竹坑二村民小组 | 441821101201JC02210F00010001 | 81.14 | 220.7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曾祥甜权籍调查共3宗地,实测宗地面积205.58,批准宗地面积150,超出批准面积55.58;实测房屋建筑面积220.78,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220.78,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0。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公告单位: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