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起草《佛冈县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县有关单位及社会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现就征求意见说明如下:
一、县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情况
《佛冈县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后,我局于2025年5月29日通过粤政易办公平台向各镇人民政府以及县有关单位征求意见,经收集汇总,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提出修改意见,其他单位复函无修改意见(详见附件)。
二、社会征求意见情况
《佛冈县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后,按照相关程序,于2025年6月18日通过佛冈县政务网发出《关于征求<佛冈县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8日。截至6月28日,未接收到该公告的反馈意见。
附件:佛冈县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xlsx
佛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