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将修订《佛冈县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实施细则》事项向县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现就征求意见反馈情况说明如下:
一、县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情况
《佛冈县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实施细则》修订完成后,我局于2025年4月8日经粤政易OA办公系统征求各有关单位的意见,经收集,9个单位无意见,1个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已采纳),1份退件,详见附表。
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情况
《佛冈县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实施细则》修订完成后,按照相关程序,于2025年4月8日通过佛冈县政务网发出征求修订《佛冈县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实施细则》的公告,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时间为2025年4月8日至16日。截至4月16日止,未接收到该公告的反馈意见。
附件:征求意见情况采纳表.et
佛冈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