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草拟编制《佛冈县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向县相关单位及社会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现就征求意见说明如下:
一、全县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情况
《佛冈县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我局于2023年5月25日经粤政易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经收集统计,县司法局提出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执行,开展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其他43个单位无修改意见(详见附件)。
二、社会征求意见情况
《佛冈县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按照相关程序,于2023年6月13日通过佛冈县政务网发出《关于征求<佛冈县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告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22日。截至6月22日,未收到该公告的反馈意见。
佛冈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