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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佛冈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01-03 17:16:55来源:本网访问量:-字体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已就《清远市佛冈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征求社会公众及县有关单位意见和建议。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一、社会征求意见情况

  《清远市佛冈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后,按照相关程序,于2022年11月28日通过佛冈县政务网发出《佛冈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清远市佛冈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28日。截至12月28日,未接收到有该公告的反馈意见。

  二、县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情况

  《清远市佛冈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后,我局于2022年8月15日经粤政易协同办公系统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除县财政局、龙山镇人民政府提出修改意见外,其余21个单位均无修改意见(详见附表1)。

  特此说明。

  佛冈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3日

1政府部门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

单位名称

反馈意见内容

意见采纳情况

具体说明

高岗镇人民政府

无意见

采纳


迳头镇人民政府

无意见

采纳


石角镇人民政府

无意见

采纳


水头镇人民政府

无意见

采纳


龙山镇人民政府

一、第1 页的第三章第二节“1、龙山镇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1)”中提到,主要分布在龙山镇西部(良塘村、上岳村、下岳村、从化围村、浮良村、清水迳村、门楼富村、小潭村)。但小潭村不属于龙山镇辖区范围,且与清远市佛冈县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分区图的划分范围不一致,我镇建议复核该分布范围的划定及该章节表述是否有误,并视复核情况在章节本段和附表3修改。

二、第16页的第三章第二节“2、龙山—汤塘-石角镇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2)”中提到,分布于龙山镇东南部(白沙塘村、鹤田村、官路唇村、车步村)。但“学田村”是以往的同音口语,我镇建议按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行政区划要求,在本段和附表3修改为“鹤田村”。

采纳

文本和图件已作相应修改

汤塘镇人民政府

无意见

采纳


县发展改革局

无意见

采纳


县教育局

无意见

采纳


县财政局

建议将第二节 做好资金保障“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扶持资金,除中央、省、市补助资金以外的其他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改为:第二节做好资金保障“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扶持,除中央、省、市补助资金以外的其他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采纳

相应文本部分已作修改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无意见

采纳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无意见

采纳


县交通运输局

无意见

采纳


县水利局

无意见

采纳


县农业农村局

无意见

采纳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无意见

采纳


县卫生健康局

无意见

采纳


县应急管理局

无意见

采纳


县林业局

无意见

采纳


县气象局

无意见

采纳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无意见

采纳


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无意见

采纳


佛冈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无意见

采纳


县司法局

无意见

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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