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府办:
2021年9月27日,我办将《佛冈县“无诈社区”创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发给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共计15个单位征求意见。截至2021年9月30日,我办共收到15个单位反馈意见,反馈内容如下:
1.县委宣传部反馈:“二、组织领导”中,宣传部不任领导小组副组长一职;全文“村居(社区)”、村(社区)统一称谓;在“四、工作措施,(一)定点宣传,1.在银行、宾馆......”及“(二)网络宣传,1.2.点”中增加成员单位县公安局、中国电信佛冈分公司、中国移动佛冈分公司;“(四)活动宣传,1.2.”增加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团县委、县民政局。
2.县委政法委反馈:文中“各街镇社区网络员”修改为“各镇社区网络员”;文中“石角镇推选两个或以上、其余乡镇推选1个”的“其余乡镇”修改为“其余各镇”;文中“‘无诈社区(村居)’创建当中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各镇(村居)”中的“县政法委”修改为“县委平安办”;文中的标题序号进行修正。
3.其余13个单位分别通过书面反馈、粤政易电子反馈等方式进行反馈,反馈内容均为“无修改意见”。
根据各单位的反馈意见,我办对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如下:
1.组织领导小组构成修改为“由副县长、公安局长温建雄任组长,县府办副主任、县“治乱补短 全民反诈”领导小组副组长廖楚雄任常务副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林吉初、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陈榕森任副组长”。
2.全文“村居(社区)”统一修改为社区(村居)。
3.根据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的反馈意见在相应的责任单位增加县公安局、团县委、中国电信佛冈分公司、中国移动佛冈分公司等单位。
4.文中“‘无诈社区(村居)’创建当中责任单位:县政法委、各镇(村居)”中的“县政法委”修改为“县委平安办”。
5.修正文中的标题序号。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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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治乱补短 全民反诈”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