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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县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0-06-24 15:21:03来源:佛冈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访问量:-字体

  为规范我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我局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于2020年4月起草了《佛冈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草案)》。

  我局分别于2020年4月2日和2020年4月14日,两次通过佛冈县电子政务云平台(OA办公系统)向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征求意见,截至2020年4月20日,我局收到县委办公室(保密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高岗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社保局、县审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县工业园管委会、县妇联、县残联共13个单位的回复。

  于2020年5月14日至2020年6月13日开展了《佛冈县县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网上征集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意见征集已截止。

  现将意见征集的有关情况予以公布:

  1.县财政局和县发改局2个单位提出了修改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或个人

修改意见

采纳

情况

是否采纳理由

1

县财政局

一、建议删除关于项目预算中列支项目管理费的相关规定。

采纳

相关费用无政策依据。

二、第二十条修改为:县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省、市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制度。达到限额标准的设备采购、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服务外包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进行招标。

采纳

表述更规范,符合相关部门的政策规定。

2

县发改局

增加“失信企业不能参与项目建设。”

采纳

符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规定。







  2.县委办公室(保密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高岗镇人民政府、县社保局、县审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县工业园管委会、县妇联、县残联共11个单位回复无意见。

  3.网上征集截止期内,未收到社会各界的相关意见和反馈。




  佛冈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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