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推动法治佛冈建设高质量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我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局党组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的、长期的政治任务,切实把学习成果融入到自然资源领域工作中。2024年共召开党员大会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12次、班子成员或支部书记上党课6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12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战略、重大部署、重大任务,联系自然资源改革发展实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政治三力,抓实抓好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用地保障服务、生态修复治理等重点工作,力争在新征程上展现新的更大作为,为推动佛冈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自然资源力量。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措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二是铸牢干部职工法治思想基础,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头脑;三是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委“1310”具体部署作为新形势下推进我县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工作思路;四是注重主题化学法普法,举办参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全市自然资源系统2024年“民法典宣传”暨不动产登记专题普法宣讲”等民法典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利用“6﹒25土地日”、“8﹒29测绘宣传日”等自然资源节点,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全方位、多样化普法,从而提升干部、群众的自然资源法治意识。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建设,确保“两到位”。一是确保责任到位。成立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的工作格局;二是确保职能发挥到位。制定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业务股室,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的工作局面。
(二)推进依法执政,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
依法执政是法治建设的关键点和着力点。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我局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二是敢于刀刃向内,勇于自查自纠。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将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强化廉政建设,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定期对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开展廉政谈话。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将宣传教育覆盖面扩大至全体干部职工。2024年,累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3次,开展日常廉政谈话约 47人次,任前廉政谈话3人次,提醒谈话5人次,警诫谈话1人。
(三)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鼓励局各班子成员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要求局各班子成员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二是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三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流程,完善审批文书流程,加强风险点监控,严格做到“权力行使按流程”。
四、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高层次引领规划,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有序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进行优化,城镇开发边界和村庄范围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达3284亩。高效推进汤塘镇、水头镇试点镇镇村集成规划编制工作,充分挖掘镇村存量空间资源,精准保障乡村振兴各项任务与项目建设用地,强化镇村高质量发展空间要素支撑。切实抓好详细规划编制工作,2024年至今新编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6个。做好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截至目前,我局出具地块规划条件66宗,总用地面积260.97公顷;核准了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60宗,总用地面积198.57万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6宗,新增管线道路总长度1.7公里,新增规划建筑面积90.2万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114宗,核实总建筑面积167.86万平方米。
2.精准配置资源,强化资源要素保障
2024年已报批获得用地批复20个批次共2077亩,已上报待批复6个批次308亩,正在组卷9个批次425.3亩。编制年度土地利用供应计划并颁布实施,2024年已供应土地78宗,面积1544.4亩,其中划拨土地33宗,面积292亩,出让土地45宗,面积1258.4亩,土地出让金合计50176.4246万元。清理批而未供土地,截至12月31日,我县共处置2009年至2023年批而未供土地总量543.65亩。探索推进点状规划用地,我县纳入清远市2022、2023、2024年度点状供地计划项目共6个,目前2024年度点状供地项目正在编制实施方案、2023年度项目已上报市自然资源局备案和开展调规工作、2022年度项目已开展用地报批手续或土地供应工作,各年度点状供地项目正有序推进中。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已全面摸清房地产项目闲置存量土地共220宗3305.38亩,并已建立处置闲置存量土地项目清单,运用104号文的18项措施进行处置。
3.严保生态资源,筑牢生态底线
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田长制建设。印发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共划定耕地网格334个,设立网格田长358人,在全市率先完成108个镇村级田长制公示牌设立。扎实推进恢复耕地,全县已开工1408亩,完成日常变更421.82亩。率先清零垦造水田报备项目,2024年形成指标959亩,切实保障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及民生项目落地,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持续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佛冈县汤塘镇田心村黄竹田原陶瓷矿区(二期)生态修复工程,复绿面积446.9亩,目前正在施工中,已支出2024年省级生态修复专项资金440万元。稳步推进11个过期矿山生态修复,目前10个矿山已进场施工,其中3个矿山企业已完成验收,3个矿山整体工程已基本完工,预计2025年1月中旬完成验收,4个矿山企业正在施工,剩余1个矿山企业未启动施工。
4.严格打击违法,提高执法监督水平
扎实开展存量违法用地整改工作,全县2018年至2023年存量违法用地共930宗,面积共4662亩(耕地821亩),已整改3725亩(耕地649亩),未整改938亩(耕地172亩),整改率79.89%。2024年度卫片执法初核图斑数据(变更调查下发图斑中疑似新增建设用地且涉耕图斑)于12月9日下发,目前全县已完成整改共22宗,耕地面积25.22亩;正在整改47宗,耕地面积78.46亩,下一步将持续推进整改工作。严厉打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我县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218宗,通过非新增认定7宗,目前,我县已整改210宗,未整改1宗,整改率为99.53%。遏增量、梳存量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把违建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2024年以来,我局共对各类违法建筑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9份,立案查处6宗,依法作出处罚决定6宗,依法申请县政府强制拆除6宗,获县政府批准5宗。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整治,2024年上半年,累计派出工作人员120人次,检查矿山企业56家(次)。严厉打击整治露天非法盗采稀土矿行为,今年以来共开展联合打击非法采矿行动约275次,出动执法人员巡查执法约1105人次,捣毁非法采矿点、尾矿点17处,捣毁大小矿池收拣设施约54处,查处矿产资源领域违法案件4宗,切实守护绿水青山。
5.夯实举措惠及民生,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是持续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和土地所有权确权工作,截至12月18日已完成发证107930宗,发证率达97.64%。二是深入推进不动产“带押过户”,当前已实现县内住宅类和工业类“带押过户”,目前办理不动产“带押过户”约65宗。三是试点开展“交地即交证”“竣工即交证”“抵押即交证”工作,已办理交地即交证”业务1宗、“竣工即交证”业务1宗、办理“抵押即交证”业务约1832宗。四是落实了“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办理、并行办理”,一次办结网签备案、登记、缴税、缴费等业务,分类推进“一窗办理”业务扩围,提高综合窗口服务能力和业务办理比例,加快综合窗口向“一窗办理、集成服务”升级。五是拓展“全程线上办”业务类型,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端口等渠道实现不动产变更、更正、换证、补证等业务“线上办”,加快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网上可办、网上好办。六是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方面强力推进隐患点综合治理。2024年,全县在册隐患点共55处,开展工程治理49处(有4处于2025年动工,1处由企业治理,44处由政府组织开展),综合治理1处,5处已安装专业监测。其中,城北中学后山滑坡治理工程为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该项目于4月底进场施工,现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并已按要求完成国债资金100%支出。另,43处中小型治理工程均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现正按要求整理项目资料;另一方面扎实做好汛期防汛避险。2024年通过粤政易、微信、电话等方式通知专管员对全县63处隐患点(风险点)开展全覆盖巡查,汛期以来共排查隐点1932次,转移人员49人次,无灾情险情及人员伤亡,防灾减灾成效显著。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公开文明执法
1.强化依法执法、规范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公正、规范、文明执法行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依法依规。二是在门户网站、双公示系统多渠道公布权力和责任清单,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和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加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强化执法过程记录和案卷保存。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配齐影音等现场记录设备,我局目前配备有执法仪3台,为执法过程记录全过程留痕提供设施支持,并线上线下相结合地灵活办案形成卷宗。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确保参考率达100%。
2.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根据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工作要求,不断更新和完善自然资源领域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以来,根据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工作要求,我局在省事项管理系统中纳入实施并补全发布事项6项,修订事项7项,二次统筹事项修订96项。为切实有效遏制新增违法用地行为,建立健全土地监管共同责任机制,根据《清远市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度》等相关规定,2024年12月24日,我县制定并印发《佛冈县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度》(佛府办函〔2024〕23号),从机制上严控新增违法用地,压实各镇各部门职责,齐抓共管,做好违法用地整改工作。
按照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事项的清理工作要求,我局对照法律法规和权责清单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梳理,排查出36个事项不属于我局职能。目前正在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行政执法事项的认领工作。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并已配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法制审核。
3.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组织单位人员参加全县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学习培训班和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组织执法业务骨干和法制审核人员回看“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等培训视频。为积极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乡镇综合执法的队伍建设,提升乡镇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水平,2024年,我局举办乡镇综合执法培训会4次、交流座谈会1次,通过集中讲课、座谈调研、现场业务指导、案件带做等方式不断提升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定期审核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年限,按县司法局的安排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考试。
(三)加强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
一是切实做好信访群众思想疏导及稳控工作,受理198宗信访案件,除暂未到期仍正在办理的22宗案件外,其余176宗的按期办结率为100%。处理各类12345热线平台工单共327宗,均已依法按时答复当事人二是调处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维护社会稳定。2024年调处的争议案件共15宗。已完成调处的争议案件共6宗,涉及面积238.19亩,其中山林权属争议案件3宗、土地权属争议案件3宗;正在调处的争议案件共9宗,其中8宗为山林权属争议案件,1宗为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涉及面积约1374.47亩。其中要求重新作出行政裁决案件1宗、2022年受理的共2宗(因案情复杂调解期限已申请延期六个月,目前正在进行调查工作)、2023年受理的1宗(因案情复杂调解期限已申请延期六个月,目前正在进行调查工作)、2024年受理的共5宗(目前正有序推进调处工作)。三是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24年,我局收到行政诉讼案件共20件,未判决1件;行政复议案件共33件,未出复议决定11件,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五、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局在普法宣传方式和途径方面还较多地停留在传统的方式上,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方面创新性还不够,普法宣传教育效果不佳。
(二)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干部仍未深刻认识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不能很好地把依法行政与做好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学法的时间不够充足,在思想上存在实用主义,存在与职能职责和业务关系不大的重大法律法规多学、关系不重大的少学或不学等情况。
(三)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人员综合素养参差不齐,对相关专业法律知识了解不够透彻,开展执法工作时过于死板,对问题分析能力较弱,案件办理质量不高。
六、下一年度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入推进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通过召开党组会议等方式,认真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确保全覆盖、无遗漏、高质量。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镇街与我单位行政执法案件协调协作机制,强化指导和监管,提高基层执法能力水平。
(三)强化依法执法、规范执法。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按要求配合开展“不合理”罚款清理工作。建立健全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优化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防止执法不严、“一刀切”执法、畸轻畸重等行为。
(四)努力提高自然资源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对执法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促进其深入学习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理论任职和业务水平,并将相关理论知识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努力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自然资源执法队伍的专业水平,进一步优化自然资源队伍知识结构。
佛冈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