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日起,佛冈县各镇人民政府开始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根据实施目录,涉及自然资源部门行政处罚权项共128项,包括土地、矿产、测绘地理信息等行政处罚事项。为更好地推进行政处罚权下放工作,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切实解决基层管理中存在的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以及“看得见管不了”等问题,充分发挥乡镇的就近监管作用,确保乡镇执法工作快捷高效,佛冈县自然资源局多措并举提高各镇人民政府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能力。

(组织开展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业务培训)
一是培训授课,提升素质。组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依规依程序解决突出矛盾和复杂问题的能力,确保基层执法力量能够“沉得住、融得进、干得好”,切实发挥佛冈县乡镇执法就近监管的作用。自行政执法权下放以来,佛冈县自然资源局共举办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8次,培训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130人次,通过集中讲课、座谈调研、现场业务指导、案件带做等方式配合指导各镇开展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开展案件评查工作)
二是以检促改,以改促进。佛冈县自然资源局积极参加县委依法治县办组织的各镇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工作,按照案件评查标准,分别从主体、证据、程序、法律适用、案卷文书质量等方面进行评查,重点对佛冈县六个乡镇作出的自然资源行政处罚的主体、违法事实认定、履行告知义务、法律适用、执法文书的规范等问题进行评查,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促进案卷规范、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推动执法规范化,持续提升乡镇行政执法能力。
三是健全机制,依法履职。为推进行政执法权下放,增强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对自然资源管理政策的把握能力和运用能力,佛冈县自然资源局结合自然资源部印发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制定了《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案指南》,梳理出立案查处工作程序,并印发给各镇各部门,进一步规范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加深乡镇执法人员对执法全过程及文书制作的重点把控,全面提高乡镇综合执法查处水平,提升综合执法查处效能。确保各镇对综合行政执法下放职权接得住、用得好。
接下来,佛冈县自然资源局将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的初心,继续加强与各镇的沟通联系,持续在提高乡镇执法人员自然资源执法能力上发力,切实推动镇街充实行政执法队伍、加强执法力量、健全制度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乡镇的执法能力,以综合执法快捷处理解决问题,形成综合执法大格局,共同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