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佛冈县自然资源局按照“监管在平时,打击在力度”的工作思路,联合县联合执法队重拳打击各类私挖滥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自然生态环境,为青山绿水撑起“保护伞”。
近日,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县联合执法队进行夜间巡查时发现3台形迹可疑的拖挂车在水头路口经过,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人员一路跟随可疑车辆至人员较少的碧桂园入口处进行拦截。经查问,拖挂车装载的是从项目施工挖掘出的土方(含石渣和甲木砂),打算运输至外县倒卖,县自然资源局立即对车辆进行了扣押。次日,县自然资源局对涉事地块加强巡查,再次发现了3台存在同样行为的拖挂车并采取了扣押措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个人所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建设活动产生的砂石料只能在用地红线范围内使用,不得对外销售,对存在对外销售或倒卖砂石料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厉打击。目前,6台车辆均已扣押至指定地点,县自然资源局已对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
(扣押车辆现场)
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做好日常动态巡查和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特别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做到“发现一处,打击一处”,坚持“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工作准则,严厉打击各类型非法采矿违法行为,牢牢守住我县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