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佛冈县公安局提出佛冈县石角派出所业务用房、佛冈县公安局办案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审批申请及有关资料。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详见下图),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致电:0763-4888685查询。
公示事项:佛冈县石角派出所业务用房、佛冈县公安局办案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10天,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24日
公示、审批单位:佛冈县自然资源局
建设单位: 佛冈县公安局
建设地点:佛冈县石角镇环城西路西侧
附图:佛冈县石角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佛冈县公安局办案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pdf
注:1.下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请邮寄至佛冈县石角镇解放路51号自然资源局大楼二楼,技术服务股收;邮政编码:511600;咨询电话:0763-4888685;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4.公示地点:佛冈县政务网、清远日报佛冈新闻版、佛冈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堂、现场。
佛冈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