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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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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清远市佛冈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7-01-04
名称: 佛冈县安监局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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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安监局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7-01-04  浏览次数:-

2016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法制局的大力指导支持下,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县依法治县工作要求的具体部署,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网络,落实目标责任,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回顾近一年来,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制度建设,依法依规行政

           (一)组织落实到位。加强组织领导是开展法治政府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是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关键环节。我局按照实际及时调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具体开展工作,落实专项工作资金。每年召开会议部署推进法制建设工作,增强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从组织上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到位。

           (二)规范权责到位。

1.全面清理权责清单。实现了编制范围全覆盖,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235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检查22项,其他管理事项47项。

2.推进行政权力公开。网上公布权责清单,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全力打造公开、公平、高效、便民的服务机制。

(三)制度制定到位。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建立、修订、完善一系列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相关人事、财务、用车、资产管理制度。建立了安监局行政审批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确保权力在刚性制度约束下阳光运行。

(四)责任落实到位。每年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将确定的目标任务合理分解。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具体抓的责任机制。

           二、明确责任,完善考核,形成责任追究机制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分解岗位责任是基础,强化考核是手段,严格责任追究是关键,因此,我们做到:一是明确责任。我们在认真梳理执法依据和执法种类的基础上,对行政执法职权和岗位作了进一步分解,并按照权责一致、权责挂钩的原则,明确执法责任。二是完善落实考核制度。责任制执行得好坏,只有通过考核才能得出结论。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定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的范围、程序、形式和方法等。2016年以来,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出现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权谋私、打击报复的现象,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四是强化监督。局综合股具体负责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并根据法律、法规修定和完善了行政执法流程和行政处罚程序、执法依据等同时向社会公布,提高了执法的透明度。

    三、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不断提高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今年我局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为工作重点,大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了《佛冈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专家“会诊”工作方案》,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科学化水平,解决安监系统安全监管人员总量偏少、专业人员匮乏和监管方法落后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协助企业建立自查自改的隐患治理机制,增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科学性、规范性,进一步完善自查自报自改体系,积极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互联互通,落实事故隐患的闭环管理。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局共查处一般事故隐患802项,已完成整改648项,实施行政处罚5次,收缴罚款55.08万元。

   (一)开展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我局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安全检查的动员部署,摸清辖区内、本行业内存在粉尘涉爆企业底数,建立粉尘涉爆企业档案。我局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印发<佛冈县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镇做好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安全检查的动员部署,摸清辖区内、本行业内存在粉尘涉爆企业底数,建立粉尘涉爆企业档案,我局还聘请专家对部分企业进行重点核查。我县共检查相关企业12家,核定4家企业属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分别为东立(佛冈)木业有限公司、广东联塑日利门业有限公司广东华农温氏畜牧股份有限公司佛冈分公司、海兴(清远)金属有限公司。其中,金属制品加工1家、农副产品加工1家、木制品2家,粉尘作业场所人数合计122人。要求对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落实整改;为作业人员发放合格的防尘口罩、防毒口罩并监督其正确佩戴;在打炉工序设置通风除尘装置;要求企业对新员工、在职员工和离职员工进行岗前、在岗、离岗时的职业体检;制定《职业病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定期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二)有限空间专项治理工作。对我县辖区内、本行业内存在有限空间的企业进行排查摸底,我县有限空间的企业数为63家,其中纺织类5家、机械类3家、建材类9家、轻工类36家、冶金类5家、其他类别5家。其中有限空间类型主要是污水处理站、锅炉、化粪池、下水道、料仓。我县共检查相关企业约50家次,出动人员163人次,在检查中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进行工作,并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场所作业的要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对于台账未完善的要进行完善。

    (三)钢铁过剩产能专项行动。

1.联同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督促各镇在辖区内开展地毯式摸底排查、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检查。据了解,暂未发现有炼钢炼铁(机械铸造除外)企业和存在违法违规项目产能、低效产能(停产半停产、长期亏损的企业)钢铁企业。

     2.我县现有4家钢铁企业(金城、桂鑫、鼎盛、达味)进行现场检查。目前该4家钢铁企业的冶金起重器均为铸造起重机,其它能耗、质量、安全、技术方面基本符合相关要求,均正常生产经营。

 (四)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今年以来,我县认真按照省、市安全监管局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工作。截止10月,我县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完成情况:已完成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有44家。其中,海兴、金城、桂鑫、鼎盛等四家均完成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金城、桂鑫、鼎盛等三家均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其中达味特钢正在进行新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及标准化已经完成合同签订。

   (五)执法监察工作。根据我局2016年职业卫生执法监察联合行动方案,结合近期开展的使用有机溶剂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我县开展了2016年职业卫生执法监察联合行动,在开展“职业卫生执法监察联合行动”专项行动过程中,检查企业21家,其中家具制造3家、制鞋企业2家、机械制造其他8家;电子制造3家,其他企业5家。本次行动中共计执法检查75人次,查处隐患117条,对未能开展作业场所未检测的志伟家具、中山中艺、金雅五金等3家企业依法下达了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其中对违法事实清楚的中山中艺和金雅五金分别给予了罚款五万元和二万元的行政处罚。 

   (六) 委托执法工作。为解决乡镇一级安全监管机构没有执法权,缺乏有效监管手段,乡镇安全监管人员实施安全监管时威信不足,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等问题,实现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关口前移,中心下移”,我县对六个乡镇安监办进行安全生产委托执法的工作,每五年签订一次执法委托书,并取得了一定成效。2016年11月以来,乡镇安监办共监督检查企业851次,使用执法文书853份,查处事故隐患602项,完成事故隐患整改597项,事故隐患整改率99%;查处重大危险源3处,重大危险源监控率100%;实施行政处罚2次,收缴罚款7万元。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

    一是完善制度、科学安排。建立健全学法用法教育制度,不断深化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宣传,提高安监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利用“六五”普法、“七五”普法和“12.4”法制宣传教育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制定了部门的年度法治建设计划、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和依法行政工作意见,指导和统筹全年法治工作的开展。同时,二是认真组织,强化培训。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班、积极号召企业参加企业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卫生管理知识讲座,提高了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同时,积极向企业普及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知法守法意识。三是加大宣教力度,扩大社会影响。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县认真按照实际制定了《佛冈县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这一主题,陆续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警示”、“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等一系列活动,有效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据统计,活动共发放各类安全生产宣传小册子、单张3000多份,播放安全生产宣教视频60分钟,营造了较好的“关注生命、关注安全”社会氛围。

    在2016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我局取得明显的工作成效,建立健全了制度,落实了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但是和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各方面的工作还须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意见和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法治水平。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规范管理,强化执法人员经考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事项向社会全面公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

四是完善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督监察执法力度,对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及安全设施等情况进行技法检查,提高有效监管能力。

                     佛冈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