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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佛冈县汤塘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210073090351/2024-00082 分类:
发布机构: 佛冈县汤塘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6-06
名称: “刚”中“柔”情,用“温度”将执法工作推向新“高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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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中“柔”情,用“温度”将执法工作推向新“高度”

发布日期:2024-06-06  浏览次数:-

  法治建设,秉公执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已经成为综合行政执法开展工作的重心。综合行政执法不但要求执法要有力度,还要有温度,这意味着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共利益的同时,也要注重人文关怀和执法的人情味,这无疑给执法部门带来又一新的挑战。因而要准确把握社会心态和群众情绪,充分考虑执法对象的切身感受显得尤为重要。人性化执法在法律尺度中彰显了法治“温度”,同时推动着我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稳致远,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向新“高度”。

  一、“刚”中“柔”情,探索治理效能最优化。执法需要刚,需要我们依法、严格、公正、和规范执法,并坚持工作的原则,坚守法律的底线。镇综合行政执法办近三年参加县司法局、林业局、城综局等职能部门组织的培训约30次,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得到大步提升,同时成功办理了90余宗案件,其中涉及城市管理类、林业类、水利类等类型案件,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扎实并思绪清晰,执法起来也井井有条。执法也需要柔,需要我们在执法活动中充分地站在群众的角度去剖析问题、解决问题,在把握执法尺度和传递法治“温度”中找到最佳结合点,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贯彻到底,向新“高度”推进。如我镇在汤塘旧街设立了“农副产品临时摆卖点”,变“堵”为“疏”,让群众可以在指定地点和时间出售自己的农副产品,此方式既维护了交通秩序、市容市貌,也保障了群众的经营,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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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塘镇农副产品临时摆卖点牌匾设置

  二、强化“处罚是手段,教育是目的”的执法理念,不罚胜有罚。对部分执法对象发生的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我镇积极推行针对上述轻微违法行为的“首违免罚”政策。近三年我镇推行“首违免罚”情况如下:2022年3宗、2023年1宗,2024年暂未出现该类案件。此外,2024年上半年,针对我镇镇容镇貌集中整治行动,截至目前,我镇(含联合汤塘派出所和汤塘交警中队)共出动150余人次,开展集中行动15余次,拆除违规设置广告设施三十多处,对三十米大街两旁和市场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对违法摊贩的处罚以“口头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情节特别严重的暂扣其违法经营工具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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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塘镇综合行政执法办联合汤塘交警中队集中到汤塘三十米大街开展镇容镇貌集中整治行动

  三、审慎包容,精准援助,多方协助呵护特殊人群。2024年5月17日,汤塘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在获悉案件当事人黄某某年纪较大且行动不便的情况下,经和四九村委会工作人员对接后,考虑到当事人的特殊情况和彰显为民初心,我办四名工作人员一同到四九村委会进行案件办理。经过三方共同努力下,我在保证执法质量的情况下,也得到群众的认可,群众满意度高。该案件后续各个流程,我办将继续沿用该“温度”之举,切实办好该案件。(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卢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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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塘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在四九村委会对当事人黄某某案件办理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