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汤塘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成功调处首例未成年人消费纠纷,帮助汤塘镇三名未满八周岁的小孩退款100元。
11月14日,家住汤塘镇的梁某11月14日致电12345反映,汤盛大道三十米大街某公仔店铺无营业执照经营问题,请求依法处理。
汤塘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12345热线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开展调查,发现该商店有营业执照并亮照经营,并没有投诉人反映的无照经营问题,随后向当事人梁某了解到,原来是11月14日,他的三个未成年孙子结伴到该商店,将从家中带来的100元,换成游戏币在玩弹玻珠、夹公仔等游戏。当他知道这件事非常气愤,既责怪小孩不懂事,又责怪商家,在无法找到商家协商的情况下想通过市长热线来解决。汤塘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高度重视梁某的投诉和诉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保护未成年消费者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经约谈梁某和商家负责人,做好双方面的工作,最终该店经营者与梁某达成和解,由商家退还梁某消费金额100元。
老百姓的利益从来都没有小事,特别是未成年人消费属于一大特殊消费群体,更应谨慎对待。此宗消费者投诉和消费纠纷成功调处,体现了汤塘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也是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汤塘镇:黄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