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佛冈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各项目标任务,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到全年统计工作之中。
一、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
(一)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
佛冈县统计局党组坚决扛起统计法治建设主体职责,促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齐头并进。局党组书记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党支部会议、局务会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安排,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局法治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干部职工齐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二)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佛冈县统计局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自觉运用这一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局党组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多次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干部职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持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进一步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以统计法治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推进统计领域各项改革发展。
(三)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深入党校、机关、企业、社区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宣讲,助推法治佛冈平安佛冈建设取得新进展。局党组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将统计法治建设列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局党组带头普法,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将法治建设开展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
二、依法履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支撑
(一)广泛深入普法,营造依法统计氛围
一是把统计普法宣传融入工作部署、业务培训、调研走访、数据核查、统计执法检查等各环节,加强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和统计业务指导,进一步提高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意识和能力。今年以来,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这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为契机,局领导班子成员多次带队到企业、个体户调研、核查经济普查数据并进行普法宣传,倡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普查、依法统计,拒绝、抵制任何形式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为高质量完成经济普查工作筑牢了根基,经济普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上级部门的高度肯定。
二是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开展统计普法。积极推动“统计法进党校”、“统计法进机关”形成常态化,今年已推动“统计法进党校”2次,局长宋远玲同志亲自对参加全县副科级干部培训班的领导干部进行了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授课,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组织者、推动者带头了解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
三是充分利用统计业务培训会议、专项调查员培训会议开展会前学法,对系统内工作人员以及统计调查对象和内部承担统计工作的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是以“数览发展、向新而行”为主题开展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展览板,为群众答疑解惑,向社会公众发放统计法宣传漫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小册子等方式,向社会大众展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让群众了解统计、支持统计、配合统计,营造全社会遵守统计法的良好氛围。
五是开展宪法宣传日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1周年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统计法治思维。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领全体干部职工重温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律,并进行宪法宣誓。组织全体人员再次深学细悟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统计法治观念,让统计法治深入人心。
六是加强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县统计局将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来抓,积极组织县内有关部门、国有企业、各镇政府认真学习贯彻,进一步强化统计法的引领作用。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不断充实壮大统计执法持证人员,今年我局新增2名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统计执法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及时更新行政执法“双公示”目录,动态调整单位权责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检查全过程录音录像、及时保存执法检查记录。三是依法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认真做好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等有关平台的信息维护、录入工作。四是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案卷评查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对照最新案卷评查标准,认真学习统计系统最新法律法规,处罚裁量标准、从轻减轻处罚清单等,不断规范执法文书、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案卷质量。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聘请广东明典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统计执法检查、合同审核等涉法行为和文书都征求法律顾问意见,促进依法办事,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二是积极推进统计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各项规定,利用政府政务网及时向社会推送统计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定期发布统计年鉴和统计月度数据等,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政府统计工作以及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推动统计工作公开透明、贴近群众。
(四)强化统计执法检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根据清远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相应制定了《关于做好全县2024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并按计划组织开展2024年度统计执法检查。为规范统计执法检查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局于7月8日组织检查人员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执法文书制作和执法流程,执法过程全记录、各专业重点指标检查方法等,为做好本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按照工作安排,7到11月期间,县统计局组织执法检查人员深入到14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并进行统计法宣传,其中:对1家工业企业进行了“双随机”抽查,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1家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了企业的报表填报行为和统计基础工作,有效提高了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意识和责任感,对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起到促进作用,也为贯彻落实“两防”等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县统计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狠抓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统计普法宣传影响力不够
统计普法宣传主要针对统计人员,对企业负责人和领导干部普法较少,普法针对性有待加强。广大人民群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知之甚少,统计法的知晓度有待提高,统计普法宣传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展。
(二)法治宣传的形式不够丰富
统计普法宣传形式较为单一,以召开业务培训会、举办法治宣传活动为主,运用新媒介进行普法的手段较少,宣传方式不够丰富多样,难以达到理想的普法效果。
(三)基层统计基础仍然薄弱
企业统计员和基层统计工作人员大部分为兼职,依法统计意识相对薄弱,同时变动频繁,离职率和流动性较高,统计工作交接不到位,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知识学习不够,掌握不深,使得统计业务整体水平参差不齐,影响了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法治环境建设。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针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县统计局将坚持以提高全民统计法治意识、推进依法治县为目标,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把依法治县工作做实做细,为佛冈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为和谐的法治环境。
(一)厚植法治思维,推进依法行政
深入学习把握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健全常态化学法机制,将学法列入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局务会第一议题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法、集中学法,让法治意识深入人心,让法治精神落地生根。
(二)拓宽普法渠道,增强普法效果
全面推进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一是充分利用统计年报会、业务培训会对乡镇基层、“四上”企业的统计人员进行普法培训;二是结合日常到“四上”企业调研、核查数据的机会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企业依法统计配合度;三是持续推进统计法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进社区,拓宽统计法治宣传受众面;四是丰富统计普法宣传方式,通过推进统计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必修课程、增加法治宣传栏统计法治内容、运用以案释法等方式,推动统计法治工作走深走实。
(三)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提升统计执法能力
一是将本地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纳入统计监督重要内容。二是建立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全面落实主要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一体推进“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体制机制。三是继续推动乡镇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督促乡镇加大对基层统计工作的保障力度。四是持续打造一支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兼备的统计执法检查队伍,加大对统计执法检查人员的培训力度,规范统计执法各环节,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五是从严从紧惩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责任意识。认真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紧盯有关负责人等“关键少数”,坚持对统计造假行为“零容忍”,坚决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