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关怀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开展,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1.系统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当作首要政治任务,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全局干部职工大会、支部大会进行学习,以通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原文、举办学习宣讲会、畅谈交流学习心得、撰写学习体会等形式,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持续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一系列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判断、新观点和新部署。全年共组织各种学习8次。
2.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2024年全局工作要点,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确保工作落实。
3.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党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全面领导,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严格生态环境执法,全面提升监管能力,严把环评审批关,全面推进法治佛冈建设。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举措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体推进、融会贯通,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生态环境领域的理论学习,结合“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治污,以法治政府建设新进展新成效,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领导班子和全局干部职工教育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进行专题学习。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局党组会、局务会议等,分别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订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内容,切实提高全局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2.创新宣传学习方式。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大力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经常性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指导企业学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注重“以案释法”,解读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制度,培育、提升企业自觉守法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生态环保意识,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全民行动。2024年,共开展局内普法教育12次,开展户外集中宣传3场次。
3.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各环节和全过程,确保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污染治理。在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上下更大功夫,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深入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带头研究,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动法治建设。
1.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深入落实。一是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推进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做到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落实有力。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促。三是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高效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落实。
2.抓好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带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系统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每名干部职工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有所用。截至目前,我局共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8次。
3.执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督促党组班子成员依法办事,自觉接受监督,不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及行政案件调查处理。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定及法律文书等进行审慎审查,参与重大行政案件讨论,为相关合同、协议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保障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建立健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执法信息的事前事后公开。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从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着手,局党组召开会议,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精神。围绕《佛冈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紧密结合生态环境领域实际,细化年度工作任务,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生态文明改革,做到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树立遵守、维护宪法法律的自觉意识,增强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开展文明执法、强化执法监管,严格环评审批等工作,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1.全面打造便捷的准入环境。坚持绿色发展的理念,积极指导全县招商项目引入工作,严格“两高一低”项目环境准入。优化审批程序,实施告知承诺制试点及落实特定行业建设项目环评豁免,提高项目落地速度。提前介入指导,实施“一对一”精准服务,提高环评审批质效。2024年共审批建设项目25项,建设单位环评备案登记110家,复核环评登记备案表90份;完成建设项目自主竣工验收34项。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清理工作。一是严格按程序制定和审查规范性文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要求作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党组听取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汇报,编制规范性文件将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听取公众意见、备案审查等法定程序。二是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经自查,2024年,我局无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
3.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要求,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建立健全重大复杂案件的集体讨论机制,保证处罚的合法性。2024年,在政务网站公示105条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公示率为100%;共对22宗案件开展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
(2)推动落实执法“观察期”制度。在执法“观察期”内对企业优先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提示、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引导违法企业主动纠正违法行为,自觉守法,依法依规实行轻微免罚、道歉承诺减轻处罚等措施,切实助企纾困。2024年,召开企业约谈会、通报会26次,道歉承诺降低处罚1宗13万元,延期缴纳罚款1宗22万元,不予处罚案件6宗,启动执法观察期案件5宗。
(3)严格执法,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直面问题,较真碰硬,开展各类污染攻坚执法专项及民生关切执法检查。落实专案查办,积极参加交叉执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24年,出动执法人员1902人次,检查企业605家次,共受理各类污染纠纷和投诉事件796件。均能快速、有效、依法调查处理并回复投诉人,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4)强化部门配合与司法衔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完善与公安部门的案件和线索移送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督检查和组织开展监督监测的规范。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线索,积极组织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2024年,我局对涉及水、土、气等方面的10宗案件进行认真梳理筛查。
(5)做好环境隐患排查工作。定期梳理生态环境不稳定因素及环境纠纷隐患,逐一化解落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聚焦“五一”等重点时段,以“一废一库一品一重”等高风险行业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流域区域排查整治。开展部门排查并填报广东省环境应急综合管理系统共95家;开展企业自查并填报广东省环境应急综合管理系统共100家。
(6)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养。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通过邀请法律顾问广东方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为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生态环境法律知识专题座谈会,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4年以来共组织9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广东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以及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达到双100%,以考促学,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学习法律、业务知识的热情,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
4.强化行政权力制约与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检查,充分听取县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2023年佛冈县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佛冈县落实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的情况》两项报告。二是积极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按时保质完成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2024年,继续把做好建议、提案工作作为我局的一项重要职责,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沟通,按时办复,圆满完成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实现回复率100%,办结率100%。2024年我局协办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委员来信4件。三是及时办理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严格环境执法工作,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二、存在问题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思维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干部对法治建设工作不够重视,对法治建设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认识不够深入,缺乏学习法律法规的主动性、自觉性,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
(二)生态环境执法力量有待加强。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基层执法队伍力量相对薄弱,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
(三)普法宣传力度有待加大。法治宣传创新性不够,宣传的形式、途径和载体还较为单一,宣传资料更新不够及时,现代多媒体技术的运用程度不高,相对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和计划
2025年,我局坚持对标党中央、省和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标准新要求,聚焦重点任务,以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法治水平为目标,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改善、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将法治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建立健全法治建设责任体系,明确各级领导干部职责分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二)不断加强法治力量建设。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参与法治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切实提高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深入持续抓好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增强法治队伍力量和执法队伍力量。
(三)持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与法治观念,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