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废气、注塑废气、破碎废气、焊接废气、点胶废气、模具修整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1、表2。 表1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产污区域 | 产污源 | 主要污染物 | 收集方式 | 处理措施 | 排气筒 | 执行标准 | 高度 | 编号 | 生产车间 | 注塑工序 | 非甲烷总烃、氨、酚类、氯苯类、二氯甲烷、四氢呋喃、臭气浓度 | 集气罩 | 二级活性炭 | 31米 | DA001 | 非甲烷总烃、氨、酚类、氯苯类、二氯甲烷、四氢呋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氨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表2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产污区域 | 产污源 | 主要污染物 | 收集及处理方式 | 执行标准 | 生产车间 | 投料、破碎、模具修整工序 | 颗粒物 | 加强通风管理无组织排放 | 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较严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新改扩建二级标准 | 焊接工序 | 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 | 注塑工序 | 非甲烷总烃、氨、酚类、氯苯类、二氯甲烷、四氢呋喃、臭气浓度 | 未收集部分,加强通风管理无组织排放 | 点胶工序 | TVOC、非甲烷总烃 | 加强通风管理无组织排放 |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以及冷却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表4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汤塘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的较严值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汤塘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废水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等效声级在65~85dB(A)之间。 项目采取的主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墙体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对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减震垫。 根据《报告表》分析,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项目周边区域的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项目运营过程涉及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品,其中一般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边角料回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主要为空UV胶瓶、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妥善收集贮存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根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采用相应防漏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包括UV胶、空UV胶瓶、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等。根据《报告表》分析,建设项目应按照消防及安监部门要求,做好事故防范措施,设立健全的公司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组织机构,以便采取更有效措施来监测灾情及防止环境污染事故进一步扩散。由于项目所使用的原料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在采取以上措施的情况下,项目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很低,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