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清远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我局拟召开《佛冈县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听证会。通过自愿报名、推荐和邀请等方式,共确定了16名听证会参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听证内容
《佛冈县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初定9月召开,地点: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三楼大会议室;
听证会主持人、听证陈述人、记录人、参加人员名单如下:
主持人:赖梅秀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副局长
听证陈述人:冯志锋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污染防治股股长
记录人:陈间清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污染防治股
听证代表一览表
特此公示。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