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扬尘,建设单位在落实好相关文明施工及施工管理情况下,对项目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升压站备餐室产生的厨房油烟,油烟经家用式油烟净化处理器抽至室外排放,对项目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施工期设置有施工营地,施工期产生的废水类型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车辆清洗废水、道路养护废水、露天机械被雨水冲刷等产生的含少量油污的废水和堆放的建筑材料被雨水冲刷产生的污水等,上述污水收集后经隔油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废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项目运营期升压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水田作物标准的要求回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此外,结合《报告表》分析,项目12#地块与迳头镇距离二级保护区相距58m,迳头镇12#地块光伏发电区运营期主要为利用光伏组件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太阳能的利用属于清洁能源,不产生废气和废水,不设置排污口,运营期光伏发电区维修产生的废旧光伏组件运至升压站内暂存,并交由厂家回收,不在光伏区内堆放,不排放固体废物,对佛冈县迳头镇大陂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影响较小。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建设单位通过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落实好相关的文明施工及施工管理情况下,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机械噪声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及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产生噪声主要来源于光伏区的箱变及升压站中主变压器本体噪声,建设单位在通过采取围墙隔声、绿化吸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昼间在箱变4m外、夜间在箱变13m外的噪声即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升压站东侧厂界的昼、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的要求,升压站南侧、西侧和北侧厂界的昼、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敏感点三江村的昼、夜间噪声值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升压站运营期对项目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及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安全处置;施工弃土及建筑垃圾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合法消纳场处理,对项目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旧光伏组件、变压器废油、废含油抹布及废铅蓄电池。其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旧光伏组件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220kV升压站内,统一由厂家回收;变压器废油、废含油抹布及废铅蓄电池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并贮存于220kV升压站的危废暂存间,并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升压站变压器油及变压器废油,发生风险主要为升压站变压器油泄漏。根据《报告表》分析,建设项目通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设置应急事故池,健全的公司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组织机构以便采取更有效措施来监测灾情及防止环境污染事故进一步扩散。由于项目所使用的原料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在采取以上措施的情况下,项目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很低,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六)电磁环境污染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建成投产后,电磁产生源有主变压器及配电装置等,区域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限值4000V/m,磁感应强度限值100μT的要求,对项目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