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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0MB2D064406/2022-00099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 成文日期: 2022-06-09
名称: 关于《佛冈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年~202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信息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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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冈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年~202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2-06-14  浏览次数:-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我公司接受委托对《佛冈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年~2025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现将《专项规划》有关信息情况公示,征询公众对该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

  佛冈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年~2025年)

  二、方案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

  单位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教育路277号

  联系人:陈间清

  联系电话:0763-4275025       

  三、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广东环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粤环咨证乙第0004号

  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01号大舜商务中心E203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13760651753   E-mail: 350123314@qq.com

  四、佛冈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概况

  (一)编制过程

  通过采取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的方式,对佛冈县县域内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进行调研与分析;在调研与分析的基础上,梳理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佛冈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制定本次规划近、远期农村污水治理规划目标;根据制定的规划目标和县域水环境质量保护要求,选择适宜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制定农村污水设施运维管理方案、资金筹措方案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确保规划项目逐步落实。

  (二)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佛冈全县范围内的村庄,主要包括6个镇(高岗镇、龙山镇、石角镇、水头镇、迳头镇、汤塘镇),共计78个行政村、785个自然村,涉及户籍户数62761户,户籍人口265906人,常住户数44336户,常住人口170645人,总面积为1295平方公里。

  (三)规划期限

  根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等部署相关要求,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近期和远期规划年限应与县域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等整体规划尽量保持一致。本次规划年限如下:

  规划期限:2021年~202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

  近期规划建设期为2021年~2022年。

  远期规划建设期为2023年~2025年。

  (四)规划目标

  1、近期目标:至2022年,自然村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收集或暗渠化;全县完成污水治理的村庄的目标完成率达55%,污水资源化途径基本明确,适用治理模式初步形成,运维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2022年全面治理人口集中、重点流域周边、水源地重点地区、黑臭水体集中区、环境敏感区等重点区域的农村生活污水,并完成这部分区域内全部老旧故障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

  2023年,进一步治理人口较集中村庄、位于河流沿岸村庄,同步进行老旧设施改造及管网提质增效。梯次推进,逐年分配,逐步延伸至县域内所有亟需治理的村庄。

  2、远期目标:至2025年,全县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的村庄的目标完成率达60%,建立一套完善且高效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

  五、评估初步确定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及防范化解措施

序号

风险因素

主要防范、化解措施

实施时间

1

法律法规和审批程序

(1)项目组编制《专项规划》需依据相关法规规章,确保《专项规划》出台符合法律法规。
  (2)按照正常的审批流程,完善审批程序。

自项目决策期开始

2

土地利用现状

(1)在运维过程中,要求不占用基本农田。如果出现占用情况,需与村委会、第三方运维单位积极沟通,及时恢复原状。
  (2)加强运维人员管理。运维现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不会出现未经处理的污水或超标的污水直排至周边土地造成污染的情况。(3)各有关部门加强对运维单位的监督管理。

自项目运营期开始

3

出台时机和条件

(1)加强《专项规划》出台的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横幅等多种新闻媒体,宣传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理办法可有效提高污水站运维管理,减少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还可美化村居环境。让群众更加了解《专项规划》,支持《专项规划》的出台。
  (2)根据提供资料可知,佛冈县建成农村污水建设设施运维率不到25%,大部分建设设施出现杂草丛生、水质超标等情况,因此,亟需出台《专项规划》,指导建立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按照建设设施日常化、常态化运行的要求,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

自项目决策期开始

4

环境影响

(1)对运维单位制定了考核机制,以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运行维护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农户对污水处理满意率将作为考核细则的重要考核内容。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运维单位,将被暂停支付运维管理费。
  (2)对运维管理效果不佳的地区,进行送技术服务,对现场运维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加强运维管理能力;
  (3)将村级干部的绩效管理与运维管理各项奖惩内容相挂钩,充分调动了村级干部的积极性,做到了压力和动力同步到位,用心用情推动运维管理工作,提高群众对上级领导的信心;
  (4)积极发动村干部、党员干部等走家入户进行宣讲,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传达污水治理运维相关知识,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污水治理运维工作家喻户晓。

自项目运营期开始

5

经济影响

(1)加大财政投入运行资金补助力度,把运行费用纳入到财政预算费用,形成县镇村三级管理运行模式。
  (2)采用财政资金作为运维费用的,应规范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考核,落实运维资金。
  (3)要求运维单位在运维过程中采用节约用电、用水控制措施,降低运维费用的支出,从而降低经济负担。

自项目运营期开始

6

社会影响

(1)建设单位与当地政府设立专门机构,听取当地居民的正常诉求;
  (2)及时解决和处理相关利益方的诉述,对不能及时解决的应报请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3)保持利益相关方诉求渠道的畅通,并及时与当地政府部门密切配合,解决有关问题;
  (4)密切关注极少数人可能因对项目不满意引发的上访、闹访、煽动群众、示威等动向,第一时间采取教育、说服、化解等措施,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自项目运营期开始

7

社会舆论

(1)继续加强管理办法实施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横幅等多种新闻媒体,宣传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理办法可有效提高污水站运维管理,减少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还可美化村居环境。因此,有必要继续政策宣传,舆论先行;
  (2)加强风险预警,做好项目全程维稳工作。建立风险预警制度,对项目全程发生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每日排查;
  (3)突发事件一旦发生或是出现发生的苗头后,各方力量和人员都立即投入到位,各司其职,有条不紊开展工作;涉及各分管领域的,各分管负责人要亲临现场,对能解决的问题要现场给予承诺和答复,确保事态不扩大,把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制在最小范围内。

自项目运营期开始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公示对象为拟受《专项规划》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专项规划》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包括经济利益、环境利益、人身健康利益等),对本划定调整方案有何诉求,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七、征询意见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话(请在上班时间拨打,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实施单位或风险评估单位联系,表达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示时间: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6月19日,共十天。

  九、公示说明

  1)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实施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实施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如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实施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广东环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