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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0MB2D064406/2022-00085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 成文日期: 2022-05-16
名称: 清远金砂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石英砂30万吨、石英粉7.5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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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金砂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石英砂30万吨、石英粉7.5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5-16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清远金砂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石英砂30万吨、石英粉7.5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行政审批股,邮编:511600

  联系电话:0763-4275024

  传       真:0763-42780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清远金砂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石英砂30万吨、石英粉7.5万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清远金砂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龙山镇陶瓷城广东博华陶瓷有限公司厂区内2号路4号场

环评机构:

  清远市恒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根据《报告表》,清远金砂新材料有限公司选址位于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龙山镇陶瓷城广东博华陶瓷有限公司厂区内2号路4号场,租用厂房面积为85282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为77528平方米,分摊面积为7754平方米,主要从事石英砂及石英粉的生产制造,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石英砂30万吨、石英粉7.5万吨,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0万元。项目劳动定员150名,实行两班制,每班工作6-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不存在夜间生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运营期生产废气主要有投料粉尘、破碎粉尘、筛选粉尘、色选粉尘、酸洗废气、蒸汽发生器燃料废气、烘干燃料废气等。各类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1和表2。

表1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产污源

主要污染物

处理措施

排气筒

执行标准

高度

编号

名称

破碎粉尘

颗粒物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

20米

P1

破碎粉尘排放口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限值(石英砂颗粒物)

筛选粉尘

颗粒物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

20米

P2

筛选粉尘排放口

色选粉尘

颗粒物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

20米

P3

色选粉尘排放口

酸洗废气

氟化物

集气罩+三级碱液喷淋

20米

P4

酸洗废气排放口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蒸汽发生器燃料废气

烟尘

SO2

NOx

低氮燃烧

20米

P5

蒸汽发生器燃料废气排放口

烟尘、SO2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NOx按照“粤环发〔2022〕5号”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烘干燃料废气

/

20米

P6-1

烘干燃料废气排放口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

重点区域排放限值

烘干燃料废气

/

20米

P6-2

烘干燃烧烟气排放口

表2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产污源

主要污染物

收集及处理方式

执行标准

投料粉尘

颗粒物

喷淋湿式抑尘,加强车间通排风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石英砂颗粒物)

生产过程中未被有效收集的粉尘

颗粒物

生产过程中未被有效收集的酸雾

氟化物

加强车间通排风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

污水站臭气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自然扩散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中厂界二级新改扩排放限值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有水洗废水、酸洗清洗废水、碱液喷淋塔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等。其中水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回用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GB/T19923-2005)》表1中洗涤用水水质标准。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和酸洗清洗废水、碱液喷淋塔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等进入项目自建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采用“沉淀法+A/O法”),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回用水水质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GB/T19923-2005)》表1中洗涤用水水质标准较严者标准。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产生的废(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等效声级在75~105dB(A)之间,夜间不进行生产。项目采取的主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采取有效的减震、降噪、隔声等措施。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敏感点庙岭声环境质量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袋、桶)、酸洗废水处理系统污泥、浓密斗底泥、浓密池底泥、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和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废包装材料(袋、桶)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酸洗废水处理系统污泥、浓密斗底泥、浓密池底泥和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和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资质的企业处理。废抹布、废润滑油和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根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租用的场地已经全部硬底化,符合一般防渗区防控要求,化学品原料仓库、储罐区、废物暂存区、酸洗区、应急事故池、污水处理站属于重点防渗区,针对新增废水处理设施、储罐区、危废暂存区、化学原料堆放区、酸洗区和应急事故池提出防控要求。具体防控措施如下:

  1.对项目污水有组织收集,并定时对厂区污水管线进行检修和维护。

  2.污水处理系统及附属设施必须做基础防渗,应采用混凝土铺砌底面和侧面,铺砌混凝土采用配筋混凝土加防渗剂;加强污水处理系统的维护,防止溢流、渗漏。

  3.污水管线必须严格按照防渗要求,采用耐腐蚀防渗材料;项目经过区域设立标示,防止人为因素造成对排污管线的损害。

  4.废水处理设施、储罐区、危废暂存区、化学原料堆放区、酸洗区和应急事故池应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相关要求执行地面防渗设计,渗透系数小于1.0×10-10cm/s。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在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的风险物质包括有氢氟酸、管道天然气、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发生风险的可能主要包括化学品泄漏、危险废物泄漏、废气/污水治理设施故障、火灾等。项目大气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

  根据《报告表》,项目在平面布置和设计时考虑了环境风险控制,符合环境风险的要求。同时建设单位在项目内部设有7个应急事故水池,总有效容积约为2000m3,并进一步强化危险性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风险的发生可能性、降低环境风险危害程度。此外建设单位应加强日常风险管理,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详尽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培训和演练,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杜绝人为造成的环境风险隐患。

  根据《报告表》分析,在采取以上措施的情况下,项目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很低,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