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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佛冈县水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21007308999F/2025-00062 分类:
发布机构: 佛冈县水头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5-09
名称: 关于公开选取佛冈县水头镇农业产业现代化建设项目之镇内土地综合整治设施蔬菜示范园工程(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单位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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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取佛冈县水头镇农业产业现代化建设项目之镇内土地综合整治设施蔬菜示范园工程(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09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做好项目管理及流程监管工作,经我镇研究,决定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选取具有市政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单位,现诚邀各有资质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单位参与报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佛冈县水头镇农业产业现代化建设项目之镇内土地综合整治设施蔬菜示范园工程(一期)

  二、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约356亩,连栋棚约105248m2,连栋棚数量28个。内容包含土方项目、排水项目、储水箱项目、仓储分拣车间、成品厕所项目、围墙(护栏网)项目、道路项目、园区生产配套设施项目、取水井项目、安装项目(给排水、电气、路灯、监控项目)等内容,建设地点在清远市佛冈县水头镇,投资估算约4900万元。

  三、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单位服务内容:完成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等,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费:

  以财政部门审核价格为准。

  五、参与报名单位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应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涉及内容,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未被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筛选办法:

  (一)若通过资格审查有效报价单位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单位。

  (二)若通过资格审查有效报价单位超过2家时,将根据投标单位的综合资质,相关业绩等情况由佛冈县水头镇人民政府班子会议决定。

  (三)本项目不允许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竞选,不得借用其他相关机构备案资格参加竞选。

  (四)如果第一中选候选单位放弃中选资格,则由第二中选候选单位作为递补,以此类推。

  (五)中选结果在佛冈县水头镇人民政府宣传栏及广东省中介超市公示3天。若无异议,期满由佛冈县水头镇人民政府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七、报名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5日(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二)报名地址:佛冈县水头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

  (三)报名方式:现场递交报名资料,不接受电话、信函、网上等其他形式。邮寄不予受理。

  参与报名的单位请于2025年5月15日17:30前,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设计负责人执业证书、身份证,报价函,近两年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案例及其他认为必要提供的资料等加盖公章密封后送至佛冈县水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林柏聚,联系电话:0763-47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