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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佛冈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21007308753D/2021-00028 分类:
发布机构: 佛冈县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1-01-22
名称: 佛冈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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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2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局综合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为开展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局党组班子会议上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指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同时,局属各单位也相应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专人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保证了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强化组织保障,规范信息公开。我局高度重视《条例》的实施工作,成立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为保障水利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由办公室负总责,将公开任务分摊到各股室,安排熟悉政务工作的专职人员跟进;二是认真对要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整理,报经主要领导审核后,上传本单位门户管理网站申请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后进行发布,规范信息采集和咨询投诉处理的公开,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安全、有效,切实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有落实、有公开。

  3、丰富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水平。结合我局实际,开通有水行政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咨询投诉、办事程序、表格下载等公共服务栏目,将水行政法规政策解读、防汛抗旱常识、水利招投标信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业务办理通告、工作简讯、网上诉求答复等纳入公开范围,做到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公开水利政府信息,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水利政府信息,较好地发挥水利部门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

  4、制定计划,附以实施。根据《条例》规定,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工作的重点,详细制订工作计划,突出重点,规范内容,明确标准,规定时限,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不同特点,调配本单位内部力量,形成有机整体,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培养一支讲原则、精业务、高素质并相对固定的水利政务工作人员队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18

4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8

-57

3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9

15939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虽然我局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制度,强化了督促,取得一定工作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还不强;二是公开的形式与群众需要仍然存在差距;三是当前我局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是政务公开栏,其他途径采用较少,公开的渠道不多,各种渠道之间的互相补充关系也不明确,在丰富和创新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上需加强。

  2021年,我局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督导,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督办力度,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县电子政务办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加强对水利工作人员的政府公开法规知识的培训,做到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在局属各单位、股室中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务信息公开报送制度,把水利系统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风、行风舆论监督范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全县水利工作实现新的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