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省、市、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制度建设,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推动法治佛冈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旗帜引领,凝聚奋发前行力量
坚持政治统领党建引领,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文章,全年召开党组会学习25次,“第一议题”学习42项,中心组学习12次,进一步完善动态管理、跟踪问效等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干部职工凝聚力。一是组织在职党员干部集体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聆听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所作报告,原原本本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立足本职岗位,创新思路举措,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从思想认识上提高政治站位。二是组织局党支部委员对接联系点黄花村存星党支部来联合上党课,两个支部党员面对面交流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是组织支部委员召开一次特殊的支委会。在党的二十大闭幕后,组织局党支部委员,前往存久洞村党史学习教育基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接受红色革命传统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将党史学习教育形象化、具体化、常态化,用生动的革命史感召新时代党员薪火相传,夯实党支部战斗堡垒。四是制定局党组成员领学党的二十大精神方案,充分发挥每周例会机制作用,党组成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领学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做到全面准确,深入理解内涵,精准把握外延。五是全年共派出党员干部600余人次参与县疫情防控、驻村帮扶、人民调解、抗洪抢险、信访维稳等工作,均圆满完成任务,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得到检验,充分展现司法局党员干部的担当和模范作用。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县司法局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进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
(一)强学习重领会。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一规划两纲要”,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结合工作实际研究部署具体贯彻落实措施。专题研究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推动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一规划两纲要”的基本内容、基本标准、基本要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举办2022年全县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学习培训班,34个执法单位的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共60多人参加“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行政执法‘两平台’业务应用”培训。
(二)精宣传重覆盖。以专题宣传培训形式,推进《法律援助法》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进社区、进军营、进机关。联合武警佛冈中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举办《法律援助法》军人军属专场宣讲会。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援助专项宣传活动。组织召开2022年佛冈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工作会议,用多种宣传方式,推进新修订法律法规第一时间为群众所知所晓所用。举办局干部职工学习贯彻《法律援助法》《行政处罚法》等专题学习班,促进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组织“法治体检”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等系列宣传活动,召开涉外法律服务交流座谈会等,切实增强各类主体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法治思维、提升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自觉将法律理论知识运用到工作实际中,扎扎实实把工作落地落细落实,广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健全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内设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做到主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亲自推动贯彻党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党组会议、全体干部大会具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年工作规划,党组带头学法,强化全体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夯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四、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积极支持配合县政府和各镇各部门征询的各项法务工作,全年处理各类法律事务合计555件,其中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3件,完成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7件,完成重大项目及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48件,其它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46件,办理法律意见复函441件,为我县高质量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组织编制发布《佛冈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完成对《佛冈县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第一期)》《佛冈县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等7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立项、审查、备案制度,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年完成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13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公布4件,备案4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公布2件,备案2件。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和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总体要求,组织制定《佛冈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四是积极开展培训考核。分七批次组织完成全县23个单位225人参加2022年上半年佛冈县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换新730人,新证申领640人,年审换证数116人,证件补办14人。
(二)依法全面转变和优化政府职能。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公证减证便民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县公证处积极落实减证便民措施,县公证处对文本相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五项公证实现“最多跑一次”,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畅通便捷、高效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积极为老、弱、病、残等群体提供免费上门公证服务,落实公证费用减免政策,对80岁及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遗嘱公证服务费用,减轻群众公证费用负担。全年共受理各类公证354件,办结公证332件。其中国内公证办结265件,涉外公证办结67件,办理涉企业公证16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落实公证行业为民、便民、惠民措施,提升群众和企业对公证服务的满意度。县法律援助处畅通政府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全年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46件,其中刑事案件117件,民事案件29件,律师参与见证认罪认罚286件,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升级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平台,充分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精心打造各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逐步规范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识、制度和职能。努力延伸示范性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开展“12348”公共法律服务暨人民调解“进乡村、进园区、进企业”宣传活动,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目前我县已经建成县、镇、村(社区)三级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其中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镇共法律服务工作站6个、村(社区)共法律服务工作室90个。2022年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进村(社区)1000余次,接待来访群众6000多人次,累计为群众、村(社区)提供各类法律服务1456件次,其中法律咨询980次,出具法律服务意见及代拟法律文书86件,参与人民调解16件,举办法治宣传341场次,受教育群众5000多人次。做好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对法律顾问的培训、监督和检查考评职责。三是组织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调研、业务培训、业务指导,制定《关于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和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工作机制。向全县各执法单位发送《关于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工作的提醒函》,指导、督促全县33个执法单位及时通过广东省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传填报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2022年度已录入公示行政执法案件13770宗。佛冈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记录录入数据522条,收到法律服务工单4单,已办结4单,办结率100%,推动实现执法全过程公开。
(三)坚持严格执法,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为全力确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开展三轮社区矫正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督查活动,排查管控隐患点5个,制定一对一对策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监管各项制度,全年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7人(其中缓刑134人、暂予监外执行3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13人;应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等部门委托,开展适用社区矫正前的调查评估86人。积极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共衔接安置帮教对象439人,其中刑满释放312人,解除社区矫正98人,其他地区解除社区矫正转入我县安置帮教对象29人。多方联动做好安置重病刑满释放人员申请司法救助金和办理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协助有关监狱开展刑释人员重新犯罪调查工作150人次;开展司法行政远程视频会见549宗。确保了刑满释放人员有序回归社会。加强监管安全风险防范,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或重新犯罪,确保刑罚正确执行。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模式,持续发挥“老张”调解工作室和“沏姐”调解工作室的品牌示范作用。发挥人民调解促进民生实事落实作用。我县已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38个,其中镇调委会6个,村(社区)调委会90个,企业调委会33个,行业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9个。全年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142次,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82件,调解成功377件,调解成功率98.7%,参与调处各类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22件,无因疫情引发的调解案件,无因调解不及时而发生民转刑的案件。通过排查和调处,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稳守基层“第一防线”。二是发挥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促和谐作用。全年共接待行政复议来访群众89批次,收到申请行政复议案件44件,申请复议案件与去年同比增长132%。通过受理前耐心解释、劝导,受理前经调解主动撤回申请3件,未按规定补充材料视为撤回申请1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7件,作出立案受理的33件,已办结行政复议案件30件(2021年转结2件)。全县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应诉案件56件,已出庭应诉案件45件,出庭率达80.4%,依法履行行政复议监督效能。举办2022年佛冈县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业务应用培训,全县25家执法单位上线“两平台”办案,累计上线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97宗。三是扎实开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和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整治违法执法和乱罚款)专项整治。牵头我县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和违法执法和乱罚款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期间,组织全县31个执法单位对是否存在违法执法和乱罚款的问题进行自查,在佛冈县政务网公开征集违法执法和乱罚款问题线索,公开信访举报电话、信箱,全渠道收集和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充分利用“粤省心”政务服务热线(“12345”)平台,听取企业和群众反映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为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作出积极努力。
(五)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一是制定并下发《2022年佛冈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到全县各镇、县直及省市直管有关单位,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式管理,节点式监督。二是组织全县144个单位7305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考率100%,及格率99.99%,优秀率99.86%。三是随机抽选县发展和改革局等5个单位开展2022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检查普法宣传落实情况,推动“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成效性。四是开展法治创建工作,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佛冈县迳头镇人民政府荣获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指导高岗镇新联村、龙山镇上岳村创建成2022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目前我县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88个,其中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
五、存在问题
(一)无专业涉外律师问题突出。目前,我县尚无专业的涉外律师顾问人才,未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涉外经济活动增加,可能出现不能很好应对涉外法律纠纷等情况。
(二)普法工作涉及农村法治设施建设覆盖面不够广泛,新媒体应用不够充分。
(三)社区矫正工作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社区矫正工作存在正式编制人员严重不足、队伍专业能力不强的局面、无专用工作车辆等问题矛盾,现有的社区矫正中心编制以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为主,难以适应社区矫正刑事执行等工作需要,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司法局承担全县现有183名在矫人员的定期走访职责,走访监管的任务要求对于在矫对象“一个都不能少”,同时,今年以来,县社矫中心还承担了81件社会调查的任务,伴随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不断推进,该项工作任务量将逐年上升,但是,县司法局仅有1台执法专用车辆,即要保障6个乡镇社矫对象的走访,还有保障社会调查刻不容缓的任务要求,执法用车的供需矛盾越发突出。
六、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县司法局将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发挥司法行政机构作用,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力抓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不断谱写法治佛冈建设新篇章,为推动法治佛冈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持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完整、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巩固深化司法行政队伍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持续加强政治建设,确保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实践活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细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推动年终述法工作述、考、评、督、责各环节一体贯通。
(三)持续推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加强全县领导干部学法培训,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继续加大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府合同审查备案等方面制度建设。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防止任性执法。加快行政执法“两平台”推广应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
(五)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健全学法、培训、考评制度,推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逐步提升,健全全民普法工作体系。
(六)加强专业涉外律师引进和培训工作。为适应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应对可能发生的涉外法律案件提供应有的法律服务支撑。
佛冈县司法局
2023年1月12日